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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标注3C认证却查无实据,商家构成欺诈

 

       3C认证是儿童塑胶玩具的法定“安全通行证”,然而有商家却在商品包装上动歪脑筋,虚构认证蒙骗消费者。近日,我市调处一起涉儿童玩具消费纠纷案,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案例情况
  消费者张某在市区某商场选购了一款标价15元的“哪吒”主题积木冰箱贴。该商品属于儿童塑胶玩具范畴,包装上清晰印有3C认证标识。出于对儿童用品安全的关注,张某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未查到该产品及厂家的有效3C认证证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也未检索到厂家信息,怀疑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张某随即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后回函,确认该涉案玩具虽标注3C认证,但实际未取得认证资质,属于伪造认证标识。张某即就向该商场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协商未果,张某诉至法院。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托“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商场赔偿张某415元,并立即下架清空同批次违规商品。
  法官解读
  法律依据: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经营者行为性质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本案系消费市场中因经营者与消费者地位严重失衡而引发的产品责任纠纷,该经营者作为专业大型商场,通过销售伪造3C认证标识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实质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权,形成显失公平的交易结果,经营者在提供商品中存在欺诈行为,符合上述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应当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风险提示:选购塑胶玩具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儿童用品时,务必认准包装上的3C认证标识,并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核验真伪。同时,注意妥善保存购物凭证、支付记录及商品实物照片等证据。一旦发现商品无证或涉嫌伪造认证,可依法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主张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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